甲投资者收购一家股本总额为4.5亿人民币的上市公司。下列关于该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收购期限届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在收购报告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C.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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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8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8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8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9年1月离职,2019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014年)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 , 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监事张某2016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6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7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8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也不涉及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形。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是( )。 A.董事赵某于2018年8月离职,2018年10月将所持本公司5000股股份全部转让 B.监事周某于2018年9月将所持本公司的1000股股份全部转让 C.董事吴某于2018年8月离职,2019年8月将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D.发起人王某于2018年11月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该股份在本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B.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 C.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 年内不得转让 D. 公司董事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 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1 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