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4 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 8 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 1.272 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 50%对外直接销售,收入 6.5 万元,另 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 4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 万元。要求:根据以上业务计算:受托方应纳的增值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卷烟消费税税率为 45%,固定税额为每标准箱 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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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外购500万元(不含税)的烟丝,2013年3月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共100个标准箱,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的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的税率为56%,每标准箱的定额税率为1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万元。A.441.5B.456.65C.497.85D.498.65
某卷烟厂2019年3月从甲烟丝厂购进其自制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当月领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万元。A.210.20 B.216.20 C.224 D.225.20
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210.20 B.216.20 C.224 D.225.20
2017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7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以上的为56%)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甲卷烟厂主要生产A牌卷烟和雪茄烟,其中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标准条。 2020年12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甲卷烟厂: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同时注明支付的价外补贴为8万元),将其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5万元。 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 该批烟丝已入库,当月未领用。 (2)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费8万元并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领用80%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3)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50万元。 (4)销售本厂生产的A牌卷烟420标准箱,不含税售价120元/标准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60万元。 (5)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生产成本18万元,无同类产品价格。 乙卷烟批发公司: (1)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 (2)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其他相关资料: 雪茄烟成本利润率为5%,适用消费税税率36%; 烟丝消费税税率30%; A牌卷烟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0.003元/支。 批发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4)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甲卷烟厂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包括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计算乙卷烟批发公司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7)计算乙卷烟批发公司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8)计算乙卷烟批发公司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乙卷烟批发公司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1)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80箱,取得销售额256万元。其他相关资料:A牌卷烟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上述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350箱,销售额133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50%的货款,实际收到30%。(3)甲厂提供烟叶委托乙卷烟厂加工一批烟丝,烟叶成本120万元;乙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费用5万元;烟丝当月完工并交付甲厂,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4)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销售额58万元。(5)从丙卷烟厂购入一批烟丝,甲厂用90箱A牌卷烟抵顶货款;双方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计算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4)回答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的理由并计算消费税额。(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