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公客户销户时未按规定交回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交易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预留印鉴的正式公函,公函后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并声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无法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的,应在公函中一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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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公客户销户时未按规定交回重要空白凭证的作废交易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预留印鉴的正式公函,公函后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并声明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无法附“未按规定交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的,应在公函中一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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