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题目

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①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②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③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④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⑤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   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⑥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⑦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