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用火作业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19号)对油田企业用火级别是如何划分的?

题目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19号)对油田企业用火级别是如何划分的?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一级:处理井喷事故急需的用火和天然气井口失控部分用火;
(2)二级:钻穿油气层,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用火;
(3)三级:钻穿油气层时、非井涌、气侵条件下的井口用火和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用火;
(4)四级:钻井、试油作业未打开油气层时,距井口10米范围内的用火和除一二三级以外的其他非重要油气区和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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