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6条的规定,保护作品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根据《著作权法》,下列权利中,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有( )。A、摄制权 B、保护作品完整权 C、复制权 D、修改权 E、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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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06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了()。A、《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B、《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个人或者组织可以避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他人提供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也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A、为学校课堂教学,通过信息网络向少数教学人员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B、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而该作品只能通过信息网络获取C、国家机关依照行政、司法程序执行公务D、在信息网络上对计算机及其系统或者网络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
保护期不受限制的著作权权利有()等。A、发表权B、署名权C、修改权D、保护作品完整权E、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以下法规中,与著作权有关的是()。A、《出版管理条例》B、《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C、《音像制品管理条例》D、《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E、《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以下属于网络作品著作精神权的有()A、 发行权B、 发表权C、 出租权D、 信息网络传播权E、 修改权F、 保护作品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