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计分周期为12个月,每年1月1日起计算。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高峰时间段交接班的,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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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和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强行拼载的,应扣()。A、1分B、3分C、10分D、20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故意绕道的,应扣()。A、1分B、3分C、10分D、20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未正确放置或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A、1分B、3分C、10分D、20分
根据《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服务不规范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