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金”的性质,以下()说法不正确。

题目

关于“订金”的性质,以下()说法不正确。

  • A、订金可以是押金
  • B、如当事人未赋予“订金”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不具有“双倍返还”的法律效力
  • C、订金”就是“定金”
  • D、订金”的作用有时就相当于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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