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题目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A、应预缴税款=预收款×3%
  • B、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11%)×5%
  • C、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 D、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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