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来源于A国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0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万元。
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2018年度境内外总所得为160万元。其中,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设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A企业当年度从乙国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设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在境内盈利中抵减但可以在他国盈利中抵减 B.A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60万元 C.A企业未能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为240万元 D.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无限期结转弥补 E.A企业当年来自乙国的未弥补亏损允许以其来自乙国以后年度的所得结转弥补,但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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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额为( )万元。A.300 B.240 C.220 D.0
境内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该企业已经按照规定在A、B两国缴纳了所得税,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汇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B.来源于A、B两国的所得可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C.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缴纳30万元企业所得税 D.采用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境外所得无需在我国补税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310 B.267 C.250 D.257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A国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250 B.300 C.362.5 D.260
甲公司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来源于A国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为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项所得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40万元。已知,甲公司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0万元。甲公司汇算清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时,应补缴的税款为( )万元。 A.45 B.70 C.42.5 D.30
中国居民甲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A国已纳税额2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回答甲企业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亏损是否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并说明理由。、回答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净亏损是多少?如何做税务处理?、回答税法对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非实际亏损额,是否规定补亏年限?、计算甲企业2019年的净所得。、计算甲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