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背书连续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背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已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C、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D、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前手应当对后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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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以背书转让取得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
背书中有空白背书时,并非背书的不连续,不会影响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A、背书权B、合法权C、票据权利D、转让权
在我国,以背书转让的汇票,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证明其汇票权利。A、依法举证B、无须C、由背书人D、由公证机关或银行
有关委任背书,说法错误的是()。A、委任背书不发生权利转移效力B、被背书人因委任背书取得的代理权,包括汇票转让在内的一切权利C、被背书人不仅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还可以行使追索权D、委任背书产生权利证明效力,只是证明的权利不是汇票权利,而是代理权
票据的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