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医疗服务时不得存、押社

题目

厦门市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医疗服务时不得存、押社保卡(即乙方人员将参保人员社保卡存放于乙方经营场所内的行为),不得将参保人员同一次就医发生的费用分多次挂号刷卡结算,不得在参保人员未在场的情况下刷卡支付医疗费用(因残疾或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理并经登记报备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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