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发放行李时,旅客提出他的提取行李凭证遗失?你怎么处理?如果该旅客的行李没有找出,民航承担赔偿责任吗?
旅客遗失行李在飞机到达后7天,仍找不到该行李可以办理赔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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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凭()交付行李,对于领取行李的人是否确系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不承担责任。 A、机票和行李领取凭证B、机票、身份证和行李领取凭证C、机票和身份证D、行李领取凭证
旅客在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即为托运行李已经完好交付。()
一国内航班旅客随机托运行李5件,超重95公斤,已付逾重行李费。旅客到达目的地提取行李时发现丢失一件行李,该行李内有金银饰品、重要资料等贵重物品,价值10000元,你应如何进行解释和确定赔偿金额?(旅客未办理声明价值)
旅客办理行李遗失赔偿时,如已办理了行李声明价值且声明价值低于实际价值,应按行李实际价值赔偿。()
对行李的遗失,最迟不得超过从行李应当交付给旅客之日起()天以内提出。
一名旅客乘坐CA1201北京—西安航班,托运2件/20公斤的行李,抵达西安机场提取行李时,没有提取的托运行李,查询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了处理。第二天旅客的行李用后续航班运抵西安后,旅客发现托运行李发生破损,并且行李中部分贵重物品丢失。旅客声称其丢失贵重物品价值8000元,行李箱价值1000元,要求赔偿其损失共计9000元。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第一次旅客托运行李没有随机抵达,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并填制哪些单据? (2)、第二次旅客托运行李发生破损,工作人员应填制哪些单据? (3)、旅客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