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题目
某中外合资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500万元,会计利润6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10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期间费用中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以管理费用形式支付给母公司费用30万元。
  (2)营业外支出106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公益性捐赠100万元,直接捐赠6万元)。
  (3)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4)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说法正确的是( )。

A.工会经费无需调整
B.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减3万元
C.职工福利费应调增2万元
D.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增5万元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D
解析: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实际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50×14%=21(万元),实际支出23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8%=12(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12=3(万元)。合计调增=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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