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保管。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朋友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则手机应该归(  )。

题目
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保管。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朋友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则手机应该归(  )。

A.甲
B.乙
C.丙
D.小偷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甲为手机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物权,在其权利被侵害时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原物。乙是无处分权人,丙并非有偿取得手机,所以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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