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货款金额为 1 000 万元,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 5%, 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代垫运费 1 万元(假设不作为 计税基础)。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商品已经发出。则该公司按总价法核算 时,应收账款账户的入账金额为()万元。 A.1 074.5 B.1 075.5 C.1 130 D.1 131
点击查看答案
甲企业销售A产品每件500元,若客户购买100件(含100件)以上可得到10%的商业折扣。乙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购买该企业产品200件,款项尚未支付。按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甲企业于2019年11月5日销售A产品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 )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A.105 300 B.89 100 C.90 000 D.104 400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5月对外赊销商品一批,售价3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予客户的商业折扣为10%。同时长江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长江公司销售商品时代垫运杂费1000元,则长江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元。 A.33544 B.32000 C.28800 D.36160
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2 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6%,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150元(不考虑运费的增值税抵扣问题),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A.2490 B.2238 C.2106 D.2340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19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甲公司同意给予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尽早收回应收账款,合同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甲公司于2019年2月6日收到该笔账款,则实际收到的金额应为( )元。A.99666 B.99900 C.110740 D.1017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9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A.19933.2 B.20340 C.22932 D.23400
2020年8月10日,甲公司采用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为1 0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双方商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的10%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15,n/30(本题按照含增值税金额计算现金折扣)。假设乙公司8月20日支付全部款项。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000 B.900 C.1017 D.9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