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题目
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投标人在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要约的撤销
B、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时,该承诺当然无效
C、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作变更应当视为新要约
D、招标公告属于要约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A项,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撤销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开标前投标文件并未生效,要约未生效,不存在撤销的问题。B项,承诺的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承诺因意外原因而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的情形。这种情形下,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未迟发但迟到的承诺有效。C项,承诺应当接受要约中提出的条件,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将被视为新的要约。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D项,《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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