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题目
下列关于检察院提起的审判监督程序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抗诉的,可以不制作抗诉书
B.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尚未决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原生效判决
C.人民法院审理抗诉案件维持原判的,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再次抗诉
D.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检察院抗诉再审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生效判决。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人民法院审理抗诉案件维持原判的,检察院不得就该案再次抗诉。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D选项的说法正确。答案选择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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