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肺炎诊断依据:①新近出现的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②伴或不伴胸痛;③发热;④肺实变体征和(或)湿性啰音,WBC>10×10
/L或<4×10
/L,伴或不伴核左移;⑤胸部X线检查显示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间质性改变,伴或不伴胸腔积液。以上1~4中任何一项加⑤,除外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肺间质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可建立临床诊断。
2.肺炎治疗无效的原因:药物未覆盖致病菌,细菌耐药,特殊病原体感染如结核杆菌、真菌、病毒,出现并发症,存在影响疗效的宿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