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问题: (1)计算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 (2)计算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点击查看答案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按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教育经费应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扣除,其比例分别是()A、1.5%,2%,14%B、2%,1.5%,14%C、14%,2%,2.5%D、2%,14%,2.5%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实际发生数扣除的支出是()。A、纳税人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B、纳税人拨缴的工会经费C、纳税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D、纳税人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计税工资总额分别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是()A、2%、10%、3%B、5%、10%、3%C、2%、14%、2.5%D、5%、14%、1.5%
企业所得税规定: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按计税工资薪金总额的()、()和()可以从收人中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