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在活动,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

题目
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在活动,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没有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精解】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甲前往乙住所的行为是为其实施杀人行为创造条件的行为,但是由于有警察在附近的客观条件而没有着手实施杀人行为,符合犯罪预备的全部特征,故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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