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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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抗辩权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 )。A.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B.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C.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D.对方丧失商业信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可以中止履行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 )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A.对方履行之前 B.对方要求履行之前 C.自己的合同权利实现之前 D.对方未应己方的要求履行之前
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可以等另一方履行之后再履行 C.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D.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B.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可以等另一方履行之后再履行 C.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D.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8、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