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2006年工资、工资附加“三费”调整金额为( )。
A.146.4万元
B.169.44万元
C.163.68万元
D.348万元
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工资及工资附加“三费”()万元。A. 157.92B. 159.6C. 169.2D.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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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A.70.5 B.71.1 C.317.25 D.319.95
企业税前准许扣除的工资、工资附加三费 ( )万元。A.1330.56B.1353.6C.1370.56D.1324.6
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工资及工资附加“三费”( )万元。A.157.92B.159.6C.169.2D.216
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工资和工资附加“三费”总额为( )。A.169.2万元B.211.5万元C.126.9万元D.205.5万元
该企业2006年工资、工资附加“三费”调整金额为( )。A.146.4万元B.169.44万元C.163.68万元D.348万元
某小型设备生产企业为居民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期间费用750万元,其中三新研发费用200万元,广告宣传费用250万元;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1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上一年有超标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80万元。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1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A.-99B.-149C.-179D.-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