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 条第l 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包括:A.原审庭审结

题目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9 条第l 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包括:

A.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B.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C.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是一方当事人故意窝藏的证据

D.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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