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下列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题目
司法考试下列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下列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 专利纠纷案件
  • 涉外案件
  • 发回重审案件
  • 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参考答案和解析

你好,答案应为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下列案件不可使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2、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城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重大涉外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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