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时不得存在的情形有( )。 A.降低收购价格 B.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C.延长收购期限 D.缩短收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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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该期限是( )。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36个月
(2009年)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C.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2019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C.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D.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下列关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 Ⅰ.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Ⅱ.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Ⅲ.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Ⅳ.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Ⅴ.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A、Ⅱ,Ⅲ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Ⅳ,Ⅴ
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A: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C: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D: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时不得存在的情形有( )。 A.降低收购价格 B.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C.增加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D.缩短收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