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为90日,2008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吸收居民储

题目

某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为90日,2008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吸收居民储蓄,支付利息200万元,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7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6万元。

(2)为供电部门代收电费收取150万元,按合同将代收电费支付给供电部门l35万元。

(3)4月1日受A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9%,

约定帮企业收到利息后,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银行如期帮助A公司收回本息。

(4)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支付600万元,含购买过程中的税金费用l万元;5月22日以650万元的价格卖出,含卖出过程中的税金2万元。

(5)4月15日受8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2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9%,约定帮企业贷出款项时,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季末未能如期帮助A公司收回本息。

(6)2007年2月1日向某企业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8%。该贷款至2008年6月30日仍未收回,企业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7)2007年4月1日向某商场定期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8%。该贷款至2008年6月30日仍未收回,商场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要求计算:

(1)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

(2)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3)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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