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08年的预计含税销售收入为5850万元,应交增值税估算率为6.5%,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题目

某公司2008年的预计含税销售收入为5850万元,应交增值税估算率为6.5%,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预计交纳所得税1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测算该企业2008年预计的下列指标:

(1)应交消费税;

(2)应交增值税(按照简捷法计算);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应交教育费附加;

(5)应交销售税金及附加。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不含税销售收入=5850/(1+17%)=5000(万元)  
应交消费税=5000×5%=250(万元)  
(2)应交增值税=5000×6.5%=325(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50+325)×7%=40.25(万元)  
(4)应交教育费附加=(250+325)×3%=17.25(万元)  
(5)应交销售税金及附加=250+40.25+17.25=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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