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

题目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抗辩权可以分为:①同时履行抗辩权,②先履行抗辩权,③不安抗辩权。其中,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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