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及其职权。

题目
问答题
简述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及其职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七条的规定,联合国设立六个主要机构,即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1)大会
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派代表团组成,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机构,按宪章的规定拥有广泛的权力。对于有关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问题,除安全理事会正在处理者外,均可由大会讨论,并向会员国或安全理事会提出建议;审议关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普遍原则,包括裁军和军备控制等,并提出有关这些原则的建议;研究促进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和卫生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接受并审议联合国各机构的报告,选举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理事国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与安全理事会共同选举国际法院法官;经安全理事会的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和任命秘书长;经安全理事会的建议,停止会员国会籍或开除会员国或恢复会员国会籍,讨论联合国的预算、决算和会员国的会费,等等。
(2)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的机构,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
①根据宪章规定,为了保证联合国的行动迅速有效,会员国把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在履行这一责任时作为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的代表,处理影响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大国际事件,制止侵略活动。
②安全理事会可以调查任何争端或可能导致国际摩擦的任何局势,建议调停这种争端的方法或解决办法。任何会员国,任何预先接受载于宪章的和平解决义务的非会员国,大会或者秘书长,都可以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
③安全理事会可以断定是否存在任何对和平的威胁、破坏或侵略行为,可以提出建议或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强制行动可以包括吁请各会员国实施经济制裁以及除使用武力外的其他措施,必要时可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会员国应按照安全理事会的倡议商定的特别协定,提供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所必需的军队、协助和便利。
④安全理事会还负责制订管制军备的计划,对战略托管地区行使联合国的托管职能;向大会提出年度报告和特别报告;与大会分别投票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并向大会推荐联合国秘书长。
(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简称经社理事会),联合国的主要机构之一。根据宪章的规定,经社理事会在联合国大会之下,负责联合国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活动,研究有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有关问题,并向大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可以为了促进对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和遵守提出建议;可以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召集国际会议并起草提交大会的公约草案;可以与联合国各专门机构订立协定,确定专门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并协助各专门机构的活动;可以就它负责处理的事项,与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
(4)托管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是联合国的主要机构之一。它主要是在大会的权力之下,对国际托管制度的实施负监督的责任。按照宪章规定,联合国设立托管制度,托管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托管领土居民的生活进展以及托管领土向自治或独立方向的逐渐发展。托管理事会在大会权力之下行使联合国关于除指定为战略地区之外的托管领土的职能,而安全理事会则在托管理事会的协助下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教育事务等方面,行使联合国关于“战略地区”的职能。托管理事会负责审查托管领土管理国的报告,会同管理国接受和审查托管领土居民请愿书,按期视察各托管领土等。
(5)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机构之一。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但不一定是唯一的司法机构。
①国际法院的管辖权首先就是受理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所提交的一切诉讼案件,但是这种审理必须基于当事国的完全自愿。
②国际法院的管辖权,除了诉讼管辖外,还有咨询管辖。根据宪章规定,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可以随时就任何法律问题,要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但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则需由大会授权后,方可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且只限于其工作范围内的法律问题。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反映了法官对该项法律问题的看法,具有建议性质。
(6)秘书处
秘书处是执行联合国各机构的行政秘书事务的机构。联合国秘书长的权力相当广泛。除了领导秘书处并向大会提出联合国活动的年度报告外,还可以把他认为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问题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并执行大会、安全理事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委托的其他任务。秘书长及工作人员应对联合国负责,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请求或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联合国成员国也有义务不影响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执行他们的国际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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