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是指( )。A.偿付能力充足率在50%到80%之间的保险公司 B.偿付能力充足率在80%到100%之间的保险公司 C.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至150%之间的保险公司 D.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0%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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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某保险公司最低资本为9亿,实际资本为10亿,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其偿付能力A、90%,充足B、111.11%,充足C、90,不充足D、111.11%,不充足
寿险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A、价值最大化B、在价值最大化与偿付能力充足之间求得平衡C、偿付能力充足D、在价值最大化与偿付能力充足之间求得平衡,同时关注社会责任
下列关于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说法,错误的是()。A、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保监会外部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B、偿付能力监管不是仅针对总公司的监管,还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监管C、我国实行静态的偿付能力监管D、我国根据偿付能力状况对保险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若某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则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分类标准,该寿险公司为()。A、不足类公司B、充足类公司C、充足Ⅰ类公司D、充足Ⅱ类公司
我国的保险公司按照偿付能力充足率可分为不足类公司、充足Ⅰ类公司和充足Ⅱ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应是()。A、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资本/注册资本的比率)×100%B、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注册资本的比率)×100%C、偿付能力充足率=(最低资本/实际资本的比率)×100%D、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的比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