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教唆罪定罪处罚
应认定为爆炸罪的犯意表示
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主客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甲预谋杀害乙,于是准备了杀人的刀具,并且跟踪乙的日常行踪。在决定采取杀人行动之前,甲妻发现甲的杀人计划,力劝甲放弃,而后甲听从其妻劝告,没有依计划采取杀人行动。甲不成立犯罪中止B.甲、乙两人预谋杀害丙,甲负责准备杀人的刀具,乙负责踩点,收集丙的日常行踪。在决定采取杀人行动之前,甲妻发现甲、乙的杀人计划,力劝甲放弃,而后甲听从其妻劝告,没有依计划参加杀人行动,乙单独执行计划,用甲提供的杀人工具把丙杀了。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基于杀害的意图对乙实施暴力,乙跪地求饶,并且拿出两万元钱,恳求甲放过他,甲见钱眼开,遂放弃了继续加害行为。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D.甲基于杀害的意图对乙实施暴力,乙一边抵抗,一边告诉甲,如果甲杀害了他要判死刑的。甲害怕受到法律的惩罚,于是放弃了继续加害行为。甲不成立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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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不再开枪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并同时举枪向丙射击,甲击中了青铜兽,其属于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乙没有击中任何目标。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的行为另触犯了过失损毁文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B:甲教唆乙杀死隐藏在草丛中的丙,乙开枪射击,但由于乙射术不精,实际上只是打死了丙饲养的马(价值7万元)。甲、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犯,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甲、乙打死丙饲养的马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C:甲教唆乙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乙误解了甲教唆的内容,走私了淫秽物品。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乙两人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乙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D:甲以为乙已满14周岁,便指使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事实上乙不到13周岁,并实施了杀人行为。根据刑法原理,在主客观相统一的范围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而非教唆犯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歹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
学生甲和乙有矛盾,甲为泄愤,把乙的照片作为飞瞟的靶子,甲的做法()。A.合法,同学矛盾不必夸大 B.合法,对乙没有不良影响 C.不合法,侵犯乙的名誉权 D.不合法,侵犯乙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