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用朋友乙的汽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万元,并以乙的汽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

题目
多选题
甲借用朋友乙的汽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万元,并以乙的汽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车非甲所有。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车实现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B

因甲对汽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C

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D

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善意取得也适用于质权。《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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