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栏“免税销售额”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第8栏“免税货物销售额”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冲减()科目。A、进项税额B、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C、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D、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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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是否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A、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B、技术维护费不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C、专用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D、专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填在主表的()。A、第8栏“免税销售额”B、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C、第8栏“免税货物销售额”D、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专栏核算。A、减免税款B、进项税额C、进项税额转出D、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