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该公司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返还利润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处理方法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因此,该公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应将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返还利润70200元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70200÷(1+17%)=6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7%=10200(元)。
(2)该公司从供货厂家取得的返利,是因为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应冲减2013年5月份的进项税额。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50000÷(1+17%)×17%=7264.96(元),企业获取返利的来源不同,税收处理方法也有区别。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