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被告所在地
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
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应当以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案件管辖法院 B.合同内容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C.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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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C.需要签订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自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签订之日合同成立 D.当事人约定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一方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认定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具有共性的,一般应当包括( )。A:当事人的名称 B:服务事项 C:标的 D:违约责任 E:具体合作程序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虽具有明确、规范的名称,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名称不一致的,应当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和法院的管辖权。A、合同名称B、被告所在地C、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D、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性质
合同内容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A、项目名称B、履行的计划C、履行的进度D、履行的期限E、履行的地点、地域和方式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的市场价格履行。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B、履行合同时履行地C、订立合同时签订地D、履行合同时标的物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