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
修订法律馆
督办政务处
宪政编查馆
清政府实行“新政”和“预备立宪”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政治改革。
点击查看答案
清末预备立宪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清末“预备立宪”活动主要包括:()。A、发布“预备立宪谕”B、颁布《钦定宪法大纲》C、发布《十九信条》
()是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构,于1909年在各省成立。
清末负责立宪的专门机构是()A、资政院B、谘议局C、修订法律馆D、宪政编查馆
慈禧太后于1905年9月1日,颁布实施“预备立宪”的诏书,标志着清末()的正式启动。A、新政B、预备立宪C、戊戌变法D、洋务运动
何谓“清末新政”?如何评价清末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