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的税务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
欠税公告的场所是指办税场所或新闻媒体
欠税公告实行不定期公告制度
欠税公告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下列有关欠税公告的时间正确的有()。A、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月公告一次B、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C、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D、走逃、失踪的纳税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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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公告欠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欠税公告内容包括()。A、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B、纳税人识别号。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D、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E、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欠税发生后,除依照本办法公告外,地方税务机关应当()。A、依法催缴并严格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B、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清缴欠税。C、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欠税公告代替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法定措施的实施,干扰清缴欠税。D、各级公告机关应指定部门负责欠税公告工作,并明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加强欠税管理。
欠税一经确定,公告机关可以以非正式文书的形式签发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告。
欠税公告办法公告的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是指()所发生的欠税金额。A、本年度B、上年度C、下年度D、不确定
失踪两年以上的纳税人的欠税可不实行“欠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