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

题目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各省(区、市)应当建立地区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确定牵头落实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地区行动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和相关进度要求,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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