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磨损而需重新刻制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应与原有的印章序号(),因遗失而需重新刻制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应使用新的印章序号,应与遗失的会计核算专用印章的编号()。
因损坏或遗失而重新刻制的会计业务印章应使用新的印章序号,序号要与原印章序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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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点在申请刻制运营专用印章时,因业务需要可以按原印章序号重新刻制
各机构印章管理人员接收运营专用印章后,应立即双人拆包装后与原《运营专用印章刻制申请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需在业务印章系统操作印章入库,无须将印模扫描存档,实物双人封签后入库或保险柜保管。
各机构印章管理人员接收运营专用印章后的处理流程是:()。A、应立即双人拆包装后与原《运营专用印章刻制申请表》进行核对B、核对无误后,需在业务印章系统操作印章入库C、将印模扫描进系统存档D、实物双人封签后入库或保险柜保管
因印章损坏、丢失等需补制印章的序号应重新编列,不得与损坏或丢失印章的号码相同,损坏或丢失印章的号码作废,不得再用。
会计专用印章上如需加刻英文的,需在()对应刻制。A、会计专用印章正下方B、中文字样下方C、会计专用印章正上方D、中文字样上方
对于带有编号的柜面业务印章,因磨损、遗失等原因需重新刻制的,需与已磨损、遗失印章的编号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