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熊二偷窃、哄抢、抢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尚不构成

题目

村民熊二偷窃、哄抢、抢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尚不构成犯罪,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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