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题目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种情况,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种情况,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种情况,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