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定的禁止性补贴与可诉补贴的区别。

题目

试论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定的禁止性补贴与可诉补贴的区别。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禁止性补贴与可诉补贴的区别在于:首先,在结果上,如果补贴提供国给予的补贴是禁止性补贴,即使没有给其他成员方造成损害,其他成员方也可以采取抵销补贴的措施;如果补贴提供国给予的补贴属于可诉补贴,则只有当补贴给他方造成损害时,其他成员才可采取抵销补贴的措施。其次,从内容上,禁止性补贴所包括的内容明确,主要是指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此外《补贴与反补贴协议》附件一还明确列举了12种禁止性的补贴;而可诉补贴在《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及其附件并没有明文列举,通过上下文的分析,可将此类补贴概括为除了出口补贴或进口替代补贴以外的其他具有专向性的国内补贴,这种补贴主要指生产补贴。这类补贴不是一律禁止,需要依其客观效果才能判断是否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再次,在认定上,禁止性补贴在《补贴与反补贴协议》附件一中有详尽的列举,因此在认定上更具有法定性;而《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并没有列举可诉的补贴的种类,主管机关在认定时需判断补贴的效果是否出现了损害的事实,可见主管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故可诉补贴的认定则具有较大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