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给予1000元的罚款

题目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给予1000元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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