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管理人的投资范围

题目

简述管理人的投资范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①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②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2、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①承销证券;
②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③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⑥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⑦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以上内容,见之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8条、第59条之规定。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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