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支行2011年1月14日办理一笔金额为USD40000的出口收汇原币划转业务,收款人和付款人均在境内。因此笔汇款需从纽中行中转,该支行将此作为境外汇款办理了对外付款申报,外汇收支申报系统申报的交易编码和附言分别为:101010,同名转账。上述申报是否正确?
国际收支申报包括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其中()包括涉外收付款币种、金额、收汇款人信息以及相关银行信息,()包括国际收支号码、()和()等。A、申报信息B、基础信息C、结算方式D、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E、申报人电话F、收/付款人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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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使用的跨境收支申报单据有()A、3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外汇款申请书B、4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外汇款申请》和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C、3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D、6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内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承兑通知书
企业应当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并根据贸易外汇收支流向填写下列申报单证:()A、向境外付款(包括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付款)的,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B、向境内付款的,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或《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C、从境外收款的(包括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款),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D、从境内收款的,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单据包括:()A、涉外收入申报单B、出口收汇核销专用信息申报表(境外收入、境内收入);C、境外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申请书;D、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
E银行2012年8月28日办理一笔金额为10000美元的一般贸易出口收汇退款业务,外汇收支申报系统申报的交易编码和附言分别为:109000,一般货物—其他支出,付汇方式为“其他”。上述申报是否正确?
境内付款银行在办理境内居民向境内支付外汇款项业务时,应就收款人情况询问该境内居民,以便判断对方收款人是否为境内非居民,如对方收款人为境内非居民,则应当要求该境内居民填写().A、涉外收入申报单B、境外汇款申请书C、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D、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
2014年6月10日某跨国公司的境内子公司通过境内银行以电汇方式,向境外关联公司支付一般货物的延期货款500000美元,同时还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1980美元.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银行在对外支付后5天进行申报,其申报内容:一般贸易支出,申报金额501980美元,国际收支交易编码“101010”,交易附言:一般贸易。问:以上操作存在哪些问题?()A、申请书错用。根据上述公司对外支付的结算方式,应当填报《境外汇款申请书》而不是《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B、支付延期货款应当使用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121010”,交易附言注明: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申报金额为500000美元C、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应当使用新版国际收支交易编码“322041”,交易附言注明:支付货物贸易项下延期付款利息,申报金额1980美元D、未及时报送申报信息,境内银行应将审核无误的境外汇款申报信息于第二个工作日(T+1)内录入/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