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某商欲以每打10加元DAT魁北克Incoterms®2010购买我国A公司衬衫一批,当年12月交货。讨论:A公司可否接受?为什么?
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9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女士衬衫400打,限10月8日复到有效。10月5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10月7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10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作答复,也没有发货。问交易是否成立?我方是否应该发货?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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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A公司与我国H公司签订厂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交货日期为当年巾秋节前—星期,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但是,由寸我国当年中秋节月饼市场火爆,B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而美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月饼难以销售。A公司于是通知B公司宣告合同无效。A公司宣告合同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方从泰国A公司进口一批大米,签定“CFR上海”(INCOTERMS®2010)合同,货轮在台湾海峡附近沉没。A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未办理投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故我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泰国A公司以货物离港,风险已经转移给我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泰国A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究竟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根据INCOTERMS®2010,DAT的中文意思是()A、未完税交货B、完税后交货C、运输终端交货D、码头交货
我某外贸公司按照CIF伦敦(INCOTERMS®2010)向英商出售一批货物。卖方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并取得相应单据。货物在运输过程途中时逢埃以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关闭,只能绕道非洲南端。事后买方就航行途中发生的绕航费用、货物湿损以及未能按预计时间到达向我方提出索贻。问我方是否应当赔偿?为什么?
我国某公司于2010年3月2日以CIF价格条件向新加坡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订立后,我公司于4月11日将货物运到上海港码头,4月15日开始装上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承运船舶,当天下午5时装船完毕。4月16日承运船开航,5月4日到达新加坡,5月8日新加坡公司提货。我国公司的交货地点在哪里?为什么?
如何理解Incoterms®2010中“交货”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