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山与王琦两人曾于1998年合伙开一商店,后因业务发展需要,两人将原来租赁的门面买了下来。2003年底,朱小山与王琦欲解散商店,不再经营。两人对门面的所有权发生纠纷。经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维持一审判决的处理:认定门面应为王琦所有,但王琦应补偿朱小山5000元人民币。朱仍不服,多次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诉进行了审查,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门面应为朱、王二人共有,即裁定撤销江、二审判决,发回原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经协商后,决定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加工业务,并就相关事项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张三、李四以现金的方式分别出资10万元,王五则意欲以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李四因兴趣转移不愿再参与合伙业务,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资产份额转让给马六。张三、王五、马六继续经营。请就上述提供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合伙人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王五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用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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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人分别出资40000元合伙经营一饭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50000元。甲乙对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淮海、小山,古之伤心人也”,这里提及的两位词人是()。A、秦观、周邦彦B、朱敦儒、晏几道C、周邦彦、朱敦儒D、秦观、晏几道
个体户李某看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能赚钱,便与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合谋,两人商定,由王某提供该银行储户信息,李某出售。两人大量出售储户信息,后被公安机关查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B、王某构成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C、两人构成共同犯罪D、李某因不具备特定身份,不构成犯罪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王某转让合伙份额给朱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应经张某与李某的一致同意B、只需通知张某与李某C、张某或李某主张以合理条件受让王某的份额的,王某必须将份额转让给张某或李某D、朱某对转让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借款50万元,约定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朱某亏损不能还债。关于刘某对朱某实现债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主张清偿 C、可申请对朱某的合伙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异议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王某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朱某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