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应诉时应注意的问题
(2016年)万盛公司系某省某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企业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经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被告确定、出庭应诉事项以及法院做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为被告,其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B.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法院应缺席判决 C.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法院应终结诉讼 D.省建设厅作为共同被告,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E.省建设厅作为第三人,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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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品特点作为广告主题应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一名领导,批评下属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所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被告应诉?
被告如何应诉答辩?被告也能提出诉讼请求吗?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即税务机关只能当作被告。且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不能反诉。
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为准,以后无论案情有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法院管辖。A、原告起诉时B、被告应诉时C、原告起诉后的法定期间D、被告应诉后的法定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