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线价法中,不做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修正的原因是()。
运用路线价法对临街土地价值进行评估时,不需要做的项目有( )。A、交易情况修正 B、市场状况调整 C、房地产状况调整 D、划分路线价区段 E、制作价格修正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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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区位状况调整、实物状况调整、权益状况调整时,分别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修正或调整幅度不宜超过30%,共同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修正和调整幅度不宜超过20%。( )
利用路线价求取临街土地价值时,不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修正”的原因,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A、临街宗地的平均价格已是经过修正后正常价格 B、在求取路线价时没有搜集非正常交易实例 C、该路线价所对应的日期本身就是价值时点 D、该路线价与待估宗地的价格都是现在的价格 E、交易修正和市场状况修正在求取路线价后再进行
采用市场法评估房地产押品,选取的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修正率为0,市场状况修正率为3%,房地产状况调整打分为98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0B、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100÷100)C、市场状况修正系数为:(103÷100)D、房地产状况修正系数为:(98÷100)
在路线价法中不做"交易情况修正"和"市场状况调整"的原因是:①求得的路线价已是正常价格;②求得的路线价所对应的日期,与欲求取的其他土地价格的日期一致,都是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应用路线价法需要进行()等修正。A、临街深度B、土地形状C、交易日期D、交易情况E、临街宽度
路线价法与一般的比较法存在不同,区别点不包括下列()。A、路线价法进行交易情况修正B、路线价法不进行市场状况调整C、先对多个“可比实例价格”进行综合,再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D、利用相同的路线价同时评估出许多“估价对象”